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切实防止村干部职务犯罪,保障农牧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院以深入开展“双联”工作为契机,加大对联系村“两委”干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力度。5月6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登林带领反贪、预防等部门干警深入牟尼乡各村与村“两委”干部进行职务犯罪预防座谈。
座谈会上,郭登林检察长就检察机关的职能和今年工作情况向全乡村干部做了详细介绍,并就近年来农村职务犯罪的原因进行了全面深入剖析:一是法律意识淡薄。部分村干部不学法、不懂法,法律意识薄弱,法律知识较差。二是财务管理不到位。近年来,尤其是汶川地震后,由于各级惠农政策增多,对村务、 财务管理体制逐步提出了新要求,但乡村财务管理不够规范,机制不够健全,出现“乱账、烂账、糊涂账”等情况。三是监督制约力度不够。乡村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监督机制没有建立健全,没有严格执行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没有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制约。这都导致了乡村职务犯罪易发多发。
结合我院对乡村职务犯罪的剖析及乡村工作实际,郭登林检察长还对牟尼乡党委政府及各村“两委”干部提出要求。一是要严格按照县委依法治县工作要求,切实加大村干部学法力度,不断提高用法、守法意识,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二是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财务人员专职专责,对一切资金来源及时入账,杜绝一切不合理支出。三是要大力推行“阳光政务”,落实好乡村级财务详细公开制度,及时公开详细收支情况。拓宽群众民主决策和监督渠道,切实保障农牧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