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情况】
2019年,松潘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松潘县城区及川主寺片区等城镇集中建成区,存在医疗机构未将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规范处置,存在医疗废物随意倾倒的情况,可能对生态环境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损害。
松潘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松潘县卫生健康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单位督促有条件区域的医疗机构尽快将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妥善、规范处置,加强对权限范围内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的巡查、监管,严防医疗废物违法处置。
松潘县卫生健康局在接到检察建议书后,联合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督导检查。检查医疗机构32家,对6家医疗机构当场进行行政处罚,对3家医疗机构立案调查,督促4家医疗机构限期内与有资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协议。
【指导意义】
进一步规范了医疗废物的处置,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