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三巡察组对中共松潘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巡察的公告
时间:2020-08-26 点击: 次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工作总体安排,中共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三巡察组于2020年8月26日至2020年9月10日,对松潘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及其领导班子开展巡察。此次巡察由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牵头,中共阿坝州人民检察院党组和松潘县委巡察机构协调配合、共同实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向巡察组来信、来电反映松潘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负责人、其他科级以上干部以及重要岗位检察人员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办案纪律等方面的情况。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辖原则,转交松潘县人民检察院和相关部门处理。
联系电话:17381325730(巡察期间工作日8:30-12:00,15:00-18:00)
邮政信箱:阿坝州邮政专用信箱004号(松潘县进安镇城北街7号附1号)。
另在松潘县人民检察院一楼大厅内和松潘县政法小区大门旁各设置了1个意见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在巡察期间来电来信来访反映问题,我们将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巡察结束后,上述举报电话、信箱等将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中共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三巡察组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