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1-7月“三个规定”及过问或干预、
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填报情况
2021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积极探索实践,全面总结提升,在增强思想行动自觉、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上下功夫,有效推动 “三个规定”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地落实,营造了检察干警主动、全面、及时填报的良好氛围,有力提升了松潘检察的司法公信力。
2021年1-7月,全院干警共填报“三个规定”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形8条,其中,院领导填报7条。填报人员无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官独立办案等情形,未影响检察机关司法公正和权威。
主要做法:
一是转观念、强认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三个规定”,严格执行高检院《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试行)》,邀请州院领导开展“三个规定”专题讲座,强化干警对“三个规定”理解和认识,不断增强检察干警行动自觉和思想自觉。
二是压责任、高要求。切实将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纳入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列为检察干警目标考核内容,不断压实干警履行登记填报责任,督促干警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同时,积极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细化贯彻落实“三个规定”要求,并组织干警及家属签订承诺书58份,全方位深化“三个规定”贯彻落实。
三是立规矩、讲纪律。不断加强纪律规矩意识教育,开展 “两准则四条例”等党纪党规以及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学习,组织观看职务犯罪庭审直播以及警示教育片等,加大以案说法力度,同时,积极开展谈心谈话27人次,强化干警思想发动,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信等宣传阵地作用,发布“三个规定”相关信息3条 ,为全院干警设置电话“三个规定”特色彩铃,并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为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干部进行“三个规定”专题宣讲1次,积极构筑公正司法的环境。
四是广督察、促整改。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以个人事项填报、万案交叉评查、案件质量评查等为抓手,组织全院干警开展自查,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倒逼规范司法行为,促进依法公正行使检察权。同时,对2018年以来填报记录20条进行核查,未发现检察干警违纪违法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