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第三季度“三个规定”及过问或干预、
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填报情况
2021年第三季度,全院干警共填报“三个规定”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形4条,其中,院领导填报4条。从填报方式划分,3条为电话,1条为来人。从填报内容划分,4条均为反映情况或过问了解。从被记录人人员分类划分,4条均非检察机关人员。
经核对,填报人员无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官独立办案等情形,未影响检察机关司法公正和权威。
松潘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11月12日